他是一个摄影师,却没有世俗中艺术家的放荡、萎靡和长发。她是作家,是美女,但没有时下美女作家的桃色新闻。
他们第一次合作是为一家酒吧做宣传工作。休息时,他们相互打量了对方。
她问他:你看过我写的小说吗?
他说:我从不看小说。
她问:为什么?
他说:那很无聊。
她说:我是常去看摄影展。
他问:为什么?
她说:我要寻找灵感。
他们同时笑了。
那次的合作很成功,后来他们成了搭档。他担任摄影,她担任文字、文案策划。
彼此平淡、相安无事的度过在许多人看在眼里来该有外遇的三年。在大家惊讶、释怀时,没有人会想到已经度过危险期的他们还是有了故事。
那天他们再度为一家旗袍店做宣传,在一切准备就绪后旗袍店的老板说,压场的旗袍要选择一位含蓄、有内涵的人来穿,老板选中了她。宣传秀开始了,当她身穿那身如同为她订做一般的旗袍,摇曳上场时,人们眼前明亮,她的美震撼了所有的人。而他的摄影水平却在那场秀中大失水准。事后,旗袍店的老板如数支付了报酬,并把那件她穿过的旗袍也送给了她。
工作结束了,他今天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开车送她出回家。却是在她上车之后,迫不及待的拥她入怀,吻了她,缠绵、温柔冗长的一记吻,仿佛他们早已熟悉彼此千百年的亲密,他们早已在此盘古亘天时爱上彼此。那一夜他们去了酒吧,回家已是凌晨时分。
第二天上午,他打来电话说在楼下等她有话要说。
从楼上看去,他站在樱花树下,像一尊神,忧郁的神。她换上昨天的旗袍,画上精致的妆,才到楼下见他。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款款走来,微笑如秋水,眼神迷离散若梦的她。隐忍、转而坚决的说:我们分手吧。像一种誓言。
他看着她,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平静。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的毫不了解她,没有想到她会这种般安静,不怨、不怒、洞悉一切、原谅一切。他以为她会笑,会生气,会因为骄傲受伤而还击他,而最怕的还是她伤心。
她说:不要说分手的话好不好?如果你不想见我就当作失踪好了。可是如果有一天,你非常想见我,不要太克制自己来找我吧。
他的头脑一片混乱,怎么今天不是来和她说分手的吗?怎么却走的更近,陷的更深。他爱她,所以这样郑重的说分手,因为他太爱她,把她爱的太重或者说是根本是找理由再见她一次,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爱。
他细细的想回头,从他们第一次见面想起,最后他断定他唯一的错,只是同她相遇。她的微笑,她的行为像一张密密的网,他没有理由避开她,一日日被她缚裹,于是他只有接受她。如果一切从头来过,他还是会走到今天。
他抱着她,吻着她,一边觉得自己错了,一边难以自持。情到此处,他只能抱她吻她,把她的身体与他紧紧贴过。不知怎样才能更紧一些。那一刻,他想揉碎她,把她装进自己的口袋携到天涯海角。
他爱她,原来他这样爱她。自暴自弃、无能为力的爱着她。他从来不知道当他放任自己时,原来也可以这般热情、温柔。
樱花会落,春天会走,激情会淡,而他,只能回家。
后来的日子,我不知该说他们是回归世俗还是该说他们正常了。她开始有了绯闻,他开始留长发,流浪,飘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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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05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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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高老师
2008-06-01 01:4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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